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22-7-7 发布者:xinxian4 共阅427次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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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活中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

扔掉可惜,食用存在安全隐患,

那么该如何做呢?

除了要求退货并返还所支付费用,

食品销售者还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吗?

诉宝法律带您了解~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01.如果商家狡辩法律规定“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才需要赔偿,但是“我不知道啊”,怎么办?

  

《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主张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已过食品标明的保质期但仍然销售的;

(二) 未能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进货来源的;

(三)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

(四) 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

(五) 虚假标注、更改食品生产日期、批号的;

(六) 转移、隐匿、非法销毁食品进销货记录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

(七) 其他能够认定为明知的情形。

02.如果商家他说“与我无关,是厂家的问题,你找厂家去”,怎么办?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诉请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损失,被诉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赔偿责任应由生产经营者中的另一方承担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消费者可向商家要求10倍的赔偿,如果商家坚持不赔,还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对其进行查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大家在买食品要多多注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