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抓实秋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3-9-25 发布者:admin 共阅1200次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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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近日,凌云县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化解校园内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抓实全县各级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必须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抓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使用专用餐用具清洗水池,是否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洗涤剂,包装标识是否齐全。对不按要求进行的一律提出书面整改。督促学校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强对学校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全覆盖注册、培训并完成考核达标,积极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抓实全县各级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县教育局负责指导中小学校掌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的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已取得相关许可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校外托管机构。开学前在政府网站、学校门口做好相关公示,引导家长选择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入托。
抓实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小店监管。县市场监管局风险等级要求对学校周边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校园周边餐饮店必须保证就餐场所卫生整洁,后厨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水池数量满足要求,排风设备、餐饮具消毒设施能正常使用或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
今后,凌云县市场监管局将对辖区校园食堂、校外托护点实行安全检查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负责人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县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