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张洪昌:强化食品安全 建议制定省级食品安全条例
发布日期:2023-1-16 发布者:admin 共阅1272次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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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色香味、营养都无从谈起。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关乎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在今年山东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张洪昌在接受新黄河客记者采访时建言,制定《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维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张洪昌表示,我国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食品产业高速发展,食品供需总量巨大。人人都需要安全的食品,人人都要维护食品安全。民有所呼,当有所应。保障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各级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定责任,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促其内部自身管理能力稳步提高。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从全国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并于2021年4月29日进行了修订,建立最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最严格的全过程可追溯监管,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属地管理责任,为我省制定《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提供了上位法依据。”张洪昌表示,目前他所在古贝春集团制定了集团食品安全条例,并于去年11月开始从集团内部先行先试。他还表示,目前福建、湖北、安徽、黑龙江等省份已陆续出台食品安全条例,为山东制定食品安全条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