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山东省食药安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晖介绍,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但有些不法商家在销售保健食品过程中,夸大宣传保健功能,甚至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混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的边界,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今年以来,聚焦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涉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类似问题,全省系统推进专项整治,打出一套标本兼治的监管“组合拳”。
筑牢基础,加强源头治理。制定全省专项整治细化方案,配套出台一批制度指引,如出台《食品广告发布合规指引》,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加强市场引导;出台《查处保健类食品会议营销及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行为执法指引》,规范处置流程,加大处置力度。建立食品安全领域广告违法、虚假宣传行为处置工作机制、食品广告监测风险预警与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对违法行为精准识别、快速处置。
重拳出击,开展排查整治。开展广告专项监测,深挖广告违法链条,前三季度累计发现违法广告线索4177条,查办食品广告违法案件1262件。开展整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已立案339起,罚没款523万元。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检查经营主体21万家次,整改隐患7.5万个,移送涉刑案件201起,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245起,形成有力震慑。
科普宣传,提高辨别能力。为增强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识骗防骗意识,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保健护老银龄行动”科普宣传,开展防骗讲座、专项科普等各类活动,现场拆解养生讲座、私域直播等诱导消费骗局,把“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理念传递给消费者。全省累计开展科普宣传2.4万场,发放宣传材料129万份,参与群众204万人。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保健食品的专属标识“小蓝帽”,结合自身健康状况选择对应功能的保健食品,并从正规渠道购买,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省市场监管局也将继续坚持重拳整治与科普引导并举,巩固工作成效,切实守护好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