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今年已立案339起罚没523万元
发布日期:2026-10-17 发布者:admin 共阅314次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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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聚力攻坚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力守护全省群众饮食安全情况。

会上,山东省食药安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晖介绍,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但有些不法商家在销售保健食品过程中,夸大宣传保健功能,甚至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混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的边界,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今年以来,聚焦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涉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类似问题,全省系统推进专项整治,打出一套标本兼治的监管“组合拳”。

筑牢基础,加强源头治理。制定全省专项整治细化方案,配套出台一批制度指引,如出台《食品广告发布合规指引》,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加强市场引导;出台《查处保健类食品会议营销及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行为执法指引》,规范处置流程,加大处置力度。建立食品安全领域广告违法、虚假宣传行为处置工作机制、食品广告监测风险预警与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对违法行为精准识别、快速处置。

重拳出击,开展排查整治。开展广告专项监测,深挖广告违法链条,前三季度累计发现违法广告线索4177条,查办食品广告违法案件1262件。开展整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已立案339起,罚没款523万元。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检查经营主体21万家次,整改隐患7.5万个,移送涉刑案件201起,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245起,形成有力震慑。

科普宣传,提高辨别能力。为增强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识骗防骗意识,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保健护老银龄行动”科普宣传,开展防骗讲座、专项科普等各类活动,现场拆解养生讲座、私域直播等诱导消费骗局,把“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理念传递给消费者。全省累计开展科普宣传2.4万场,发放宣传材料129万份,参与群众204万人。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保健食品的专属标识“小蓝帽”,结合自身健康状况选择对应功能的保健食品,并从正规渠道购买,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省市场监管局也将继续坚持重拳整治与科普引导并举,巩固工作成效,切实守护好群众的身体健康。